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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西道的晨雾还未散尽,河曲马场的栅栏已被踢得东倒西歪。冯妙晴的红甲早换成了草原皮裘,赤足踩在沾着晨露的苜蓿地上,发间的狼尾饰随着步伐甩动,眼中映着那匹赤红鬃毛的河曲马——它的左前蹄,正踩着块断裂的“胡汉均田”界碑,金色眼瞳里,翻涌着比陇右雪山更冷的光。“好个‘胭脂龙’,”她的声音,混着马群的嘶鸣,用鲜卑语低笑,“老子在归狼原,”指尖划过掌心的狼首刺青,“驯过比你烈三倍的‘北风豹’。”马群忽然炸开,胭脂龙的铁蹄,在她赤足前三寸顿住。冯妙晴望见,它颈间的鬃毛,沾着昨夜突围时,撞破氐族“雪豹旗”的血渍,而腹部的毛发下,竟藏着道旧伤——那是被南朝“璇玑殿”的冰蚕丝所割,与她狼首刀上的缺口,如出一辙。“疼吗?”她忽然蹲下,用匈奴语,哼起草原母马安抚幼驹的调子,“我这儿,”从皮裘内袋,摸出块掺着马奶酒的麸饼,“有你阿娘,”指尖抚过伤处,“在归狼原,”声音轻得像苜蓿花香,“嚼过的草。”胭脂龙的瞳孔骤缩,前蹄不安地刨着土,却没躲开她掌心的温度。冯妙晴趁机,将自己的狼首刀,轻轻横在马颈——不是威胁,而是让刀身的寒铁,映出它眼中的自己:赤足、皮裘、与马群融为一体的,护民者的倒影。“看清楚了,”她忽然用汉语,声音如破雾的狼啸,“老子是苍狼卫的冯妙晴,”刀背,蹭过马颈的鬃毛,“护的是你能在河曲,”指向远处的屯田,“撒欢的地,”刀身,映出天边的寒梧旗,“不是让南朝的冰蚕丝,”抚过马腹的伤,“再割你,在阳光下,融成“护民”的合印;它的蹄铁,是苏绾用“江河同归”的机关术所铸,每一步,都在土地上,刻下胡汉共荣的印记。而冯妙晴的赤足,从此,与胭脂龙的铁蹄,在护民的征途中,踏出同样的节奏——就像她所说的,“照尘”与“破虏”,从来不是兵器与坐骑,而是护民者,用热血与信念,在天地间,写下的,永不褪色的,共荣之歌。暮归时,冯妙晴的皮裘,沾满苜蓿与马汗的香。她望着胭脂龙,忽然发现,它金色的眼瞳里,不知何时,多了道寒梧纹的倒影——那是宇文渊的戟,是崔秀宁的袖中剑,是所有护民者,共同铸就在它灵魂深处的,最坚韧的,护民的光。而她自己,赤足上的伤,早已与马腹的旧伤,在护民的征途中,化作了,让胡汉铁骑,永远并肩的,最牢固的,纽带。
高贵妃这一次也是被伤透了心,昨日的庆功宴之上,没有她的佩儿也就算了。现在自己生病了,才想起他们母女二人的照顾,早去哪里了。父皇真是太绝情了,儿臣不要去,儿臣怕被传染。陈佩儿是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的。...
田一坐在窗边,望着不断退隐的乡村风光。16年了,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这里了。让开,让开从特斯特湾到北城站的绿色列车上突然发生了骚动。几个西装革履气势汹汹的男人从车厢里穿梭而过,停在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和奶奶裤的女孩面前。抬起头来...
随着天际边数到金光迸现,所有人全都僵在原地,出现了短暂的停滞。仿佛全世界都在这一刻暂停了两三秒。三秒钟后,一切恢复如常。从这一刻开始。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还记得华国首富封家,曾经有过一个叫做封璟坤的儿子。...
上辈子,沈芙是长姐的替身。长姐是宠冠后宫的贵妃娘娘,风光无限。而她胆小柔弱,却偏偏有张倾城绝色的脸。每每传贵妃侍寝,则是她代替长姐躺在那张龙榻上。替她那不能有孕的长姐怀上龙裔。可生下孩子那一刻,平日里温柔贤淑的长姐却撕了面孔。匕首割...
看着萧寒渊和南婧儿一唱一和,萧云汐深吸好几口气,我辞职总行了吧!她是秘书,又不是南婧儿的奴仆!说完,萧云汐就想走。萧云汐,你站住。南婧儿叫住了萧云汐。萧云汐置若未闻,步子依然往前。...
裴珩能找个女大学生,我也能找个男大学生。我端着酒杯跌跌撞撞的走过去,伸手拍了拍那个年轻男孩的肩膀,帅帅哥,喝酒吗?我请请客年轻男孩转过头,很清俊,有点奶油小生的感觉。他先是惊讶的看着我,然后就略带抱歉的摇摇头,不好意思,姐姐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