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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随着《本特利杂记》的火爆销售,《血字的研究》开始渗透到了伦敦的每一寸角落。
闪电街那家熟悉的廉价酒馆里,充斥着劣质酒精味和浓厚的汗味。
老杰克将一枚湿漉漉的便士拍在吧台上,用他那双布满老茧和油污的大手,端起了一杯劣质啤酒。
他找了个角落坐下,痛快地喝下一大口,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舒坦~
一天的疲惫,好似在这口冰凉微苦的酒水里尽情释放了。
毕竟,在任何时候,酒精和烟草都是穷人最好的解压神器。
酒馆里人声鼎沸,工人们的谈笑声、抱怨声和杯盘碰撞声混杂在一起。这是属于底层伦敦的背景音。
当然,这也是老杰克一天中为数不多的放松时刻。
“汤姆,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?报纸上又写了什么好玩的?”
老杰克朝着吧台方向喊了一嗓子。
那个曾经的书记员汤姆,正擦拭着一个油腻的酒杯。
是的,汤姆不仅要在酒馆念稿子,洗酒杯清理卫生也是他工作的内容。
毕竟,他不内卷的话。想必老板就会说上一句:“你不干有的是人干。”
汤姆抬起头,脸上带着一丝疲惫又难掩的兴奋。
“老杰克,你今天可来着了。今天的故事,可比什么双头怪鱼、公爵夫人劲爆多了!”
“哦?”酒馆里不少人都被勾起了兴趣,纷纷凑了过来。
汤姆放下酒杯,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本杂志,而不是往常那份皱巴巴的便士报。
那本杂志的封面色彩鲜艳,在廉价酒馆里显得格外扎眼。
“这是《本特利杂记》,今天全伦敦都在抢这个!这可是值钱货,一份两个先令六个便士咧。”
汤姆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卖弄。
酒馆里的众人顿时来了兴趣,他们来这听故事,凌晨写出来,让大家一口气看爽!